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以鼓励创新、规范发展的原则,向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但是对于两个文件中的具体条文,社会上有不少困惑乃至争议。12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解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天津客车租赁
记者:国内不少城市好多年都没有增加出租车的数量了,这次《指导意见》也明确表示要继续实行数量调控。强化这一政策的初衷和目标各是什么?徐文强:对于出租汽车数量进行管控,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出租汽车运营时间相对比较长,特别是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高,占用了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和加剧交通拥堵的负外部性。二是考虑到出租汽车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为了避免和防止从业人员盲目、非理性地进入市场,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出租汽车数量失控和服务质量的降低。《指导意见》提出动态调控出租汽车总量的要求,就是说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具体到某一个城市,比方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或其他二线城市,是不是要实行数量管控、怎么样来实行数量管控、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用什么样的节奏来组织实施,这需要地方城市人民政府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执行。天津客车租赁
在制定实施政策时,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以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来定期评价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地对运力的规模进行调整,这也是各地制定管控政策的依据和标准。但是由于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在一些中小城市,要积极地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市场调节运力的政策措施。 我们鼓励中小城市探索市场运力调节,用市场方式来解决运力紧张的问题。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城市将来预期可以放开,有的城市现在也可以放开。但是目前大多数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型城市,由于交通拥堵、尾气污染等因素,特别是道路资源的有限性,出租汽车数量管控不可能完全放开。天津客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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