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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2月中旬起至明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共有十一项: 整治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套牌和遮挡、污损、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及不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悬挂非法定标志、超速、超员、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驾驶达到报废年限、违规改装、拼装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客货运输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从事运输经营的,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运配载及信息服务、搬家运输、汽车租赁、客货运站点和汽车维修等项业务的,道路客运班车、旅游客车、货运专线及零单班车不按核定线路、区域运营的;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不按核定班次发出、套牌营运车辆和超限、超载、擅自改装的,客车不按站点停靠、不按批准线路行驶、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车辆的。机动车辆闯卡逃费、违规逃费的。整治制作假牌假证及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拼装车辆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上路,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农用车、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超载、超员、超速行驶和违章载人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占道停车、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事故“黑点”、道路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方面的隐患,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要全部设置中间隔离设施。整治闯卡逃费、超员、超载、超限、超速,盗抢标牌等公路附属设施,冒充路政执法人员抢拖抢修、拦路抢劫、敲诈勒索,擅自开设公路平交道口、私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等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查客车、校车超员、超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并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其驾驶人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 为确保整治效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由建设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工商、技术监督、农机等部门参加,组成施工工地排查清理组。由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组成制作假牌假证、非法生产、拼改装车辆窝点清理整治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公路、农机、民族宗教等部门参加,组成路面查缉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经贸、技术监督、农机、工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加,组成车辆报废处理组,具体负责车辆报废事宜。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参加,组成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工商、技术监督、教育部门参加,组成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排查整治组。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力争达到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城乡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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